文章播报
关于加强对我区商办楼预销售管理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近期我局在对我区部分商办楼项目预销售检查中发现不少问题,主要存在部分开发商在预销售过程中,将商办性质的办公楼以住宅形式对外宣传,误导消费者,从而引发不少矛盾。为此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对商办楼项目预销售进行了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开发企业进行了约谈。对此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商办楼预销售的管理,防止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经研究作出如下规定,望全区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遵照执行:
一、在宣传和销售过程中,严禁以“公寓、住宅、公馆”等形式对外宣传、避免出现各种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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