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延长《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程序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
各区农委:
2012年4月我委印发的《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程序实施办法》(沪农委〔2012〕104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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