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创业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执行实施,延长有效期至下述规定日期。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延长有效期 |
1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创业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 | 沪人社就发〔2013〕38号 |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完善小额贷款利息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沪人社就发〔2010〕67号 |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沪人社就发〔2010〕66号 |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 沪人社就发〔2014〕43号 |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2021/0531/14321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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