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游艺娱乐场所
管理的通知
沪文广影视规〔2018〕5号
各区文化(广)局、公安分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游艺娱乐场所管理,规范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促进游艺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市游艺娱乐场所审批及经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游艺娱乐场所,是指通过游戏游艺设备向公众提供游戏游艺服务的经营场所。《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游戏机房”、“游艺机房”娱乐经营场所,合并为游艺娱乐场所,不再作为独立项目审批。
二、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游艺娱乐场所”;取消对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含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合作)游艺娱乐场所投资比例与经营主导权的规定;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外,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三)场所位置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之内不得开设游艺娱乐场所。
(四)场所营业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含收银台,不含办公区、仓库、洗手间等功能区)。
(五)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
(六)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三、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
(三)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附件2);
(四)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五)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六)消防、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
(七)游戏游艺设备目录(附件3)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出具的《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批准单》(由市文广影视局审核通过的游戏游艺设备不需提供)。
四、依法登记的内资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的区文化(广)局提出申请。
依法登记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含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合作)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市文广影视局提出申请。
设立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自贸试验区管理规定办理。
五、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核的游戏游艺设备。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2021/0531/14287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