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宁波国家高新区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材料网上填报工作的通告
朗读
各用人单位:
为加快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用工就业环境,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宁波国家高新区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材料网上填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填报对象
宁波国家高新区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二、填报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填报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用工信息和劳动用工登记(员工名册)等。
四、操作办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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