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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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墟、新明、贵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1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甬高新社〔2018〕88号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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