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甬高科党〔2020〕19号),经研究,决定受理高新区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晋级补差建设运营资金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晋级补差建设运营资金资助 二、申报对象 2020年度新晋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三、申报资料 (一)资金申请材料: 1.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晋级认定文件复印件; (二)其他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高新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aoxinqukejiju/20210428/3409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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