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区2021年高新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认定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要条件 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是指区内企业设立的独立或非独立的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载体。申报“区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导向;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强技术实力和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申报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年营业收入的3%以上或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三)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力量,上年度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近三年在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拥有核心知识产权。 (五)具有固定的研发场所和先进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及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高新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aoxinqukejiju/20210409/3168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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