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引进机构、创新创业平台、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甬高科党〔2020〕19号)等有关规定,现开始受理2021年度第一批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引进优质创新创业项目相关工作。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是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以及模式创新的新业态领域项目。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近2年内入驻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且主要经营场所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导向,对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 (三)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应具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在技术、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上有独特创新,在行业内有明显竞争优势,成熟度较高,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四)满足上述条件的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已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或战略投资人投资、或获得国际国内权威创新创业赛事奖励的项目优先支持。 (五)经科技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大赛,前5名获奖项目落户在高新区,不需要列入评审,直接享受优质创新创业项目资助政策,但需提供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同一项目已获得区级大赛资助的不重复奖励。 (六)优质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主要面向初创企业,引进企业注册时间或迁入企业落户时间原则上在2019年3月8日之后。 二、申报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高新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aoxinqukejiju/20210308/3121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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