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创新体系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主体更好地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根据《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甬高科党〔2020〕19号),现开展2020年度创新示范企业和创业明星企业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高新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初创企业。其中已获得国家、省、市、区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称号的,不再参与区创新示范企业认定。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企业重视技术引进和自身研发能力的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3.具有较高的成长性。最近一年营业收入或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在20%以上。 4.具有较大的研发投入。企业重视研发投入和核心技术研究,最近一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5.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队伍。企业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最近一年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30%和10%。 6.具有较完备的企业创新战略和管理制度。企业重视创新战略的研究、制订与实施,已制定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有较完善的企业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申报材料要求(材料需盖企业公章) 1.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简介(要求400字以内,附1-2张图片);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9年和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明细表(附件2)、企业2018年至2020年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人员名册(附件4),并提供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等证明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高新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aoxinqukejiju/20210122/3076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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