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甬高科党〔2020〕1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0年度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学研合作项目。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申报当年与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签订技术合同(合同双方之间不得有股权等关联关系),实际发生技术合作费支付,技术合同经科技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三)申报项目企业不能同时承担两个以上产学研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科技创新项目认定申请表》(附件一); (二)技术合同文本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高新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aoxinqukejiju/20201012/2944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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