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甬高科〔2016〕68号)文件的规定,经企业申请、材料审核、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及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拟立项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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