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引进机构、创新创业平台、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关于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和优质创新创业项目的资助办法》(甬高科〔2016〕41号)、《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关于引进优质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办法的实施细则》(甬高科〔2016〕78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2020年度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引进优质创新创业项目。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以及模式创新的新业态领域项目。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引进注册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主要经营场所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
(二)符合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导向,对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
(三)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应具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在技术、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上有独特创新,在行业内有明显竞争优势,成熟度较高,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四)满足上述条件的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已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或战略投资人投资、或获得国际国内权威创新创业赛事奖励的项目优先支持。
(五)申请资助的优质创新创业项目须由引进机构或部门汇总并向科技局备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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