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2021年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关于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在2021年4月8日之前提交预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9288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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