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梅墟、新明街道办事处:
《宁波国家高新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13年4月12日
宁波国家高新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甬党〔201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1〕8号)和《转发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01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发展,现就进一步构建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平安宁波”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上下贯通、联动协作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格局。
(二)到2015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隐患预防能力明显提高,最大限度控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1、街道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和监管责任体系。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各项具体工作,承担相应的分管责任。街道安监站(所)要加强对本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维护好本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平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三非” (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排查、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抄告区质监部门;同时,各街道应充分发挥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2、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质监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证后监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重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以及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公告等制度;依法组织查处特种设备“三非”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3、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
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特种设备安全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分析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抄告区质监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见附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便于部门之间的沟通。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一治理”的要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严格执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检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义务,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与培训;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所在街道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
5、检验机构的安全技术保障。区质监部门要紧紧依托检验机构的技术力量,加大对特种设备信息网络平台的动态管理,根据特种设备预警信息实施催报催检及现场监察;依托检验机构的技术优势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风险预判及研究;依托检验机构的培训力量加强对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专业培训;督促检验机构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增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做好与检验机构的业务衔接,即时处理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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