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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建筑工程扬尘整治冬季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奉建〔2021〕88号

朗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区质安站、住建监察大队(建材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区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专项议事会议要求,大力推进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专项攻坚行动,不断提升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住建领域施工扬尘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建筑工程扬尘整治冬季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2日

2021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建筑工程扬尘整治冬季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大力推进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专项攻坚行动,不断提升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住建领域施工扬尘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美丽奉化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生态之美”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力度,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助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促进我区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整治范围: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控制指标:

(1)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

(2)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

(3)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遮盖率100%;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

(5)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落实率100%;

(6)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

(7)建筑渣土等运输车辆出场密闭率100%;

(8)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标牌设置率100%;

(9)现场配备扬尘监测、围挡喷淋、喷雾炮等防扬尘设施,并常态化使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提升行动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认真细化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措施,抓好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审、建筑渣土(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控制环节,在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扬尘控制三大提升行动。

1.实施基础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提升行动。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自动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三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

2.实施装修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提升行动。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同时,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并根据施工情况及时遮盖,防治产生扬尘;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3.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和专项方案编审提升行动。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各项措施。

(二)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扬尘整治重点提升行动

对省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区教育局周边、溪口镇政府周边、区龙津实验学校周边)2公里范围内点重点在建项目开展扬尘整治重点提升行动。各重点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常态化、高标准”的要求,对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扬尘控制技术手册》,严格落实行动控制指标,对标对表、查漏补缺、提标提质、全力攻坚,确保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专项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大力推进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持续扩面。

持续推进“生态之美”专项行动,按照区住建局《关于全面应用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动态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建筑工地在线视频系统建设并逐步推进联网监管。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范围(①锦屏、岳林街道区域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或5000土石方及以上房屋市政项目;②区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以及其他住房)项目;③申报标化工地或优质工程的项目)已开工的,主体结构尚未结顶的项目,必须实现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联网,未安装的工程项目,不予进行现场考评,区质安站要结合日常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具体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3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切实将扬尘整治冬季专项攻坚行动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目部和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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