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0月18日反馈至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574-89294305。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9日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清理的必要性
为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废情况,特制定《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2021年,由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局属单位、科室梳理统计规范性文件存废情况,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的说明
1.制定依据: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规定,按照《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2.主要内容:本文件统计了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截至2021年10月8日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有4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1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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