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房管中心,区质安站,住建监察大队,局各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
宁波市奉化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标准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文明办关于《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工作测评方案》(甬文明办〔2021〕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奋力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要求,聚焦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突出数字赋能,进一步完善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以更高的标准抓创建,努力创新管理手段,全力配合,切实破解建筑工程领域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过程中的顽疾痼疾,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工科,负责牵头局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局办公室、局建工科、局房管科、区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处)、区质安站、住建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为组员。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确保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成效。
三、责任分解
(一)建筑工地(局建工科、局房管科、区质安站)
全区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要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实现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建设工地形象整体提升。局建工科牵头全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局房管科要督促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在建项目中积极贯彻落实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要求;区质安站要结合日常监管,按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检查;住建监察大队要按照巡街执法机制,加大对违反《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
重点任务
1.全面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强化内部环境、材料堆放、扬尘防控、噪声控制等工作。按照《宁波市建设工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2019),严格规范工地围挡,围挡公益广告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
2.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按照《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现场围挡设置、出场车辆冲洗等8个100%扬尘控制指标,常态化落实在建工程裸土覆盖、洒水抑尘、围挡喷淋、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规模工地按要求落实扬尘在线监测和文明施工视频监控措施。
3.加强“门前三包”制度,建设各方主体要积极配合保洁单位做好主出入口周边和临时保通道路保洁工作,工地出入口应硬化到位,无明显污泥、污水。
4.落实车辆冲洗制度,工地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装置和三级沉淀池,出土阶段应实施车辆自动冲洗和人工高压水泵冲洗“双保险”,施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推进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全数创优夺杯活动,中心城区标化工地创建率达到90%。
(二)物业小区(区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处))
区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处)要督促全区物业企业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完善自身服务,加强行业建设。
重点任务
1.积极营造创建范围,物业小区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2.对照《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工作测评方案》,检查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是否已做到了“十无”“九有”,对尚不符合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对账销号,限时整改。各物业小区要做到十无:无乱扔垃圾,无占绿毁绿,无违章搭建,无乱晾晒,无乱堆放,无乱张贴,无车棚车库违规出租居住、经营,无公共设施缺损,无违规养宠,无车辆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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