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8日
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文明办(浙文明办〔2015〕10号文件)要求,省文明办将在今年9月份对我市获得的省示范文明城市荣誉进行复评,结合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复评迎检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遵循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规律,按照科学、规范、精确、细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职责分工,强化管理措施,努力创新管理手段,全力配合,确保顺利通过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
二、复评方式
由宁波市文明办抽调部分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和部分县(市、区)文明办骨干组成复评组进行复评。复评采取实地察看、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1.实地察看。根据复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2.问卷调查。采取现场分发调查问卷等办法实施。
三、复评内容
复评内容见《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内容》(见附件)。
四、复评时间安排
9月,宁波市文明办组织对所属相关县(市、区)进行
复评,省文明办将随机跟踪督导。
五、复评工作安排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作为深化省文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推进常态、长效发展为着力点,深入一线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融入百姓生活中倾听群众的心声和诉求。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按照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要求,局有关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将各项指标具体分解到相关人员身上。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2.创新机制,抓好落实。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重在过程,重在落实。各有关单位(科室)要针对复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提出解决方案,并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科室)要根据复评标准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职责,健全长效机制,为下一步的创建省文明市打好基础。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开展与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工作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会议和宣传橱窗、板报、讲座、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强化市民的参与意识、文明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遵纪守法意识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附件:《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内容》
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内容
测评 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分值 |
责任单位 |
Ⅰ—1 廉 洁 高 效 的 政 务 环 境 |
Ⅱ—1 政务行为规范 |
Ⅱ—1—1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1)县(市、区)及建成区范围内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一门式”服务大厅。 以下任1条不到位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服务设施齐全完好,服务环境良好; ②服务热情周到,服务内容熟悉,服务程序熟练; ③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查看县(市、区)服务中心,随机抽查1个乡(镇、街道)服务中心 |
1 |
审管办 锦屏街道 岳林街道 |
2)建立“政务超市”审批服务模式。 以下任1条不到位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建立受理、并联审批、多证联办的“政务超市”审批服务模式; ②建立代理审批制度; 查看县(市、区)服务中心。 |
1 |
审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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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2 政务公开 |
利用政务网站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①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②信息资源准确无误、丰富全面。 |
1 |
市政府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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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 政府部门勤政说法 |
Ⅱ—2—1 信访制度健全 |
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高效的回复处理机制。 ①有接待群众来访的年度计划。 ②有接待来访的详细记录 ③有高效的群众来访处理机制。 |
1 |
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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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 干部学习教育 |
Ⅱ—3—1 学习型党组识建设 |
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发挥带学促学作用,有学习计划和记录,突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 查看县(市、区)单位中心组、1个机关部门、1个街道(镇)中心组的学习。 |
1 |
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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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中心指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培训教育中,体现到教材建设和课程安排中。 |
1 |
党校 |
测评 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分值 |
责任单位 |
Ⅰ—2 民 主 公 正 的 法 治 环 境 |
Ⅱ—4 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 |
Ⅱ—4—1 法治宣传教育 |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
1 |
法制办 司法局 |
政府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 查看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工作纪律、工作程序,有无不文明执行公务行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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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4—2 法律援助与服务 |
1)乡(镇、街道)、社会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以下任1项不到位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②人民调解委员能够正常发挥作用,有规范地开展调解工作记录。 随机抽查1个乡(镇、街道),3个社区居委会。 |
1 |
司法局 财政局 锦屏街道 岳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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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以下任1项不到位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建有法律援助机构; ②有政府财政保障的相关凭证。 查看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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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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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 公民权益维护 |
Ⅱ—5—1 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 |
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孤儿福利保障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 以下任1条不到位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设立承担相关职能的机构; ②工作人员和相关生活、教育设施配备到位,制定并落实孤儿供养标准; ③环境卫生整洁,安全保障到位,孤残儿童、弃婴得到精心照顾。 查看孤儿福利院。 |
2 |
残联 民政局 公安局 |
测评 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分值 |
责任单位 |
Ⅰ—2 民 主 公 正 的 法 治 环 境 |
Ⅱ—6 基层民主政治 |
Ⅱ—6—1 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
1)深入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持续开展“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 以下任1项不到位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有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名册(姓名、电话、服务项目); 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随机抽查社区3处。 |
1 |
组织部、机关党工委、锦屏、岳林街道 |
Ⅱ—6—2 社区居委会的自身建设 |
1)优化社区工作者结构,每个社区的专职工作者≥5人,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按每4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人员。 任1个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随机抽查社区3处。 |
1 |
民政局 财政局 建设局 锦屏街道 岳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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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工作者的年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并为他们办理或接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查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单和“五险一金”交纳清单,任1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随机抽查社区3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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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筹解决社区开展工作必要的工作服务用房,每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350平方米,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任1个社区面积不到位,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随机抽查社区3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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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保障社区正常活动经费和日常开支经费。 查看经费核算部门提供的经费结算清单,任1个社区保障不到位,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随机抽查社区3处。 |
1 |
测评 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分值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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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公 平 诚 信 的 市 场 环 境 |
Ⅱ—7 市场监管 |
Ⅱ—7—1 创建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 |
①环境卫生整治,文明有序; ②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无占道出摊经营; ③熟食摊位经营户亮证经营,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上岗证齐全,防腐、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工作人员穿白工作服、戴白帽子、口罩经营; ④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所有票据由市场管理处统一收集管理; ⑤落实食品检测制度,每天检测不少于15个批次,并于8点前公布检测结果,对不合格食品严格落实销毁、退市制度,并追溯源头; ⑥有公平秤; ⑦无车辆进入市场内; ⑧无出售保护动物现象。 随机抽查2个农贸市场。每少一项扣0.5分。 |
4 |
商务局(市场中心) 市场监管局 卫计局 城管执法局建设局 公安局 农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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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8 “窗口”行业服务 |
Ⅱ—8—1 “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 |
①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按照《“窗口”行业考察操作表》,对抽查的行业进行测评。 随机抽查5个行业(医疗、商业零售为必查行业,每个行业抽查2—3家单位。) |
2 |
纪委(监察局)、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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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项目 |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分值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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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4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
Ⅱ—9 思想道德建设 |
Ⅱ—9—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
1)在车站(码头)、广场、主要街路等公共场所,和建筑围挡、城市大屏幕、楼宇电视、宣传栏等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随机抽查1个长途汽车站(码头)、1个广场、3条街道、3个建筑工地、3个社区,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本项不得分。 |
3 |
宣传部、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锦屏岳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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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在学校营造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农厚氛围。 |
1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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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相关活动计划和活动开展记录。 |
2 |
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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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9—2 市民教育 |
1)建成区范围内≥90%的街道(城关镇)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以下任1项不到位的,本大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场地无被占用、挪用、租借等现象,能够保证正常教学; ②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 随机查看2个街道(镇)。 |
1 |
教育局、锦屏街道 岳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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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以下任1条不到位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制定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制度; ②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司法援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随机抽查2个市民学校。 |
1 |
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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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0 文化事业与文化普发展 |
Ⅱ—10—1 文化事业 |
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任1处未免费开放,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随机抽查其中的3个场馆。 |
1 |
文广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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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 |
Ⅱ—11—1 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 |
建成区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建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 无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或以下任一项不到位的,本大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室内综合文化活动场所设施齐全完好; ②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③坚持长期向居民开放,开放时间明确,有专人负责。 随机抽查2个乡(镇、街道)。 |
1 |
锦屏街道 岳林街道 |
测评 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分值 |
责任单位 |
Ⅰ—4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
Ⅱ—12 科学普及 |
Ⅱ—12—1 科普设施、科普队伍 |
1)建成区范围内建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或科普教育基地,建有社科普及基地。 无相关场所或以下任1条不到位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相关场所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②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随机抽查1处科技场馆或科普场馆或科普教育基地,1处社科普及基地。 |
1 |
科协、科技局 锦屏街道 岳林街道 |
2)建成区范围内≥90%的乡(镇、街道)建有标准科普长廊、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普及类活动。 无相关场所或以下任1项不到位的,本大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相关场所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②经常开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随机抽查2个建有科普活动场所的乡(镇、街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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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3 市民文明行为 |
Ⅱ—13—1 公共场所道德 |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任1处发现2起(含)以上不文明行为,此处即为符合标准。 随机抽查3处。 |
1 |
城管执法局、建设局、公安局、卫计局、文广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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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任1处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存在工作人员和办事人员吸烟现象的,此处即为不符合标准。 随机抽查3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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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任1处存在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的,此处即为不符合标准。 从以上场所中随机抽查3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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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3—2 公共设施维护 |
已设有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任1处任1类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的,此处即为不符合标准。 从公园、广场、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中随机抽查3处。 |
1 |
城管执法局、建设局、文广新局、电信局、邮政局 |
测评 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分值 |
责任单位 |
Ⅰ—4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
Ⅱ—13 市民文明行为 |
Ⅱ—13—3 “文明出行”行动 |
1)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线前让行率>85%。 在有行人准备过横道线的情况下,累计超过3次机动车未让行或未减速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随机抽查3处。每1处观察机动车让行情况。 |
1 |
公安局(交警大队) |
2)乘客乘坐公共交通时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每1处观察2辆公交车靠站时乘客上下车情况,任1辆不到位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随机抽查2处公交车站点。 |
1 |
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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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餐饮、娱乐场所禁酒驾提示率>95%。 任1家无禁酒驾提示的,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随机抽查5家10桌以上的宾馆或饭店、餐饮店。 |
1 |
公安局(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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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3—4 “文明旅游”行动 |
1)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机场、公交站牌、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有“文明旅游”公益宣传。 随机抽查3处,有1处不符合标准,本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
1 |
旅游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团市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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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范,经营户无强买强卖、漫天要价、敲诈勒索等不文明行为,为游客提供温馨、舒适的旅游环境。 以下任1项不到位的,本大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环境整治,秩序良好,收费项目经物价部门核准并公示; ②管理规范,管理者和经营户无不文明行为。 随机查处2处旅游景区或景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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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旅游景区(景点)扎实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游客言行举止无不文明行为。 以下任1项不到位的,本大项即为不符合标准。 ①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有志愿者进行劝导、引导; ②旅客举止文明,发现3起(含)以上游客不文明行为的。 随机查处2处旅游景区或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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