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及早防范建筑业务工人员工资拖欠、纠纷和信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4)23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务工人员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保障务工人员按时返乡过节。
二、各单位要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承建项目的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记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矛盾早发现,问题早解决;其中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三方签订合同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同时,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有在建工程的分包单位(注册地在宁波市外)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是否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企业自查自纠情况(附件1)于12月23日前报建设局建工科707室。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将于12月底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查。
三、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筹集应急准备资金,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处理欠薪投诉、上访事件,并及时妥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工资发放公示牌制度,畅通企业内部的投诉渠道,让每个务工人员了解维权讨薪的合理途径。同时,通过民工学校平台,加强对务工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务工人员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建筑业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名册表(附件2),请于12月23日前上报市建设局建工科。
四、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查处工资纠纷和欠薪案件,打击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建设局将加强与人力社保、公安、信访、总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密切配合人力社保等部门,及时、妥善处理欠薪突发事件。对恶意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拒不偿付,或因处置不力而导致务工人员集体上访未妥善处理的,密切配合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信用扣分等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罚款、暂停投标资格、限期停业整顿、暂停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等处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卷款逃匿、恶意欺诈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恶意讨薪或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煽动务工人员闹事、影响社会稳定的,将及时提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建设局民工工资处理联系人:陈功琪,联系电话:56570712,传真:56570712。
附件:1.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汇总表
2.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名册表
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9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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