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市质安站: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防控专项行动暨新型支模架承重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范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甬建发〔2014〕151号)和市安委办《奉化市预防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奉安委办〔2014〕2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奉化市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防控专项行动暨新型支模架承重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范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在8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我局建工科,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我局建工科,联系人:张明军,联系电话56570712,传真:56570710。
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7日
奉化市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防控专项行动
暨新型支模架承重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范管理
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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