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推进我市建筑业快速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奉政发〔2010〕81号)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3〕14号)精神,决定开展2011-2012年度宁波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参评企业及个人须符合《奉化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的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条件,并且企业建筑业总产值、利润总额连续两年下降均不超过8%。
二、申报。企业或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资料,于2月28日前报市建设局建工科。申报资料不齐全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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