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企业,各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市质安站,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住建委出台的《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着力解决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我局制定了《奉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化市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五日
奉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
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工作实际,现就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宁波市关于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配套法规和相关制度,着力解决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二、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2012年8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
制订下发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 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至8月16日)
1.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完成填写《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程项目登记表》(详见附件2),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完成填写自查表(详见附件3至附件6)。
2.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登记表和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自查表由建工科负责督促完成,招标代理单位由招标办负责。
(三)全面排查阶段(8月17日至9月7日)
对我市区域内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宁波市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排查表》(详见附件8)。
(四)整改提高阶段(9月8日至9月20日)
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果,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范围
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以施工许可证为准)、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处理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二)清理内容
1.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2.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三)认定标准
1.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分)包单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认定:
(1)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施工单位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其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
(3)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项目经理及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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