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和健全违法违规用地管控机制, 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反复强调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全区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重点监管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挖湖造景、景观绿化、“大棚房”等破坏耕地行为,切实维护耕地保护和使用管理的秩序。
二、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用地发现机制
(一)健全网格巡查。各镇(街道)要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加强镇(街道)级网格单元建设,健全镇(街道)、村(社区)、组(村民小组、社区单元格)三级联动和网格化巡查制度,确保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有关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
(二)用好“天巡地查”。各镇(街道)要利用“天巡地查”应用场景,及时接收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卫星遥感图斑、问题线索,认真开展核查,并积极组织有关整改工作。区级层面通过“天巡地查”应用场景,全面掌握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以及整改情况,实时监督各地违法违规用地管控工作。
(三)构建联动机制。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实现执法联动,落实由区长任总召集人的卫片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提高违法行为发现的时效性、监管的及时性。进一步加强区发改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卫片执法等相关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用地处置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省自然资源厅推广的“天巡地查”应用场景,实现区级与镇(街道)之间的“上下推”,区直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推”,执法单位业务科室之间“内部推”,确保执法信息互通、运转高效,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实现“发现问题-核查处置-核销退出”全流程监管。
(一)线索核实。各镇(街道)通过巡查发现、上级下发、信访举报等途径获取新增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线索后,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取证。对情况复杂,需要职能部门确定审批信息的,可通过“天巡地查”应用场景进行信息交换互通。
(二)违法阻止。经核实认定,确属违法违规用地的,各镇(街道)根据《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要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同时,依法采取“四清两断”措施(即:清理施工队伍、清理施工设备、清理建筑材料、清拆脚手架,断水、断电),制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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