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居民”一件事场景应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57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0号)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我区流动人口公平、有序、梯度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在宁波市奉化区内居住、工作,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二、积分指标组成
(一)积分指标。积分指标由省级共性指标、市级共性指标和区级个性指标组成,总分值300分,其中省级共性指标分值100分,市级共性指标分值150分,区级个性指标分值50分。
1.省级共性指标。设“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5个指标项,总分100分。省级共性指标得分全省通用、跨区互认。
2.市级共性指标。设“就业”“住房”“紧缺岗位”“投资纳税”“带动就业”“发明创造”“表彰奖励”“参与公益”“无偿献血”“无偿捐献”10个指标项,总分150分。设置“违法失信”“违法犯罪”2个扣分冻结指标。市级共性指标得分全市通用、跨区互认。
3.区级个性指标。设“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党员管理”“捐赠证明”“公益岗位”“兵役情况”“春节留奉”7个指标项,总分为50分。区级个性指标得分仅限于奉化区内应用。
(二)积分规则。流动人口的积分总分值为省级共性指标积分、市级共性指标积分和区级个性指标积分之和减去扣分所得。
三、积分应用
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应用在入学、落户、旅游、申请公租房补贴、职工健康体检等政府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
四、操作流程
(一)积分申请
1.线上申请
(1)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浙里新市民”应用,查看各项指标赋分规则以及赋分情况;
(2)根据提交材料自动分发赋分部门审核;
(3)需要调整赋分的,根据指标填写要求完善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审核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赋分;
(4)申请人对赋分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审核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
2.线下申请
(1)申请人持赋分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证登记地量化积分窗口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申请材料,登记收件信息;
(3)根据登记材料自动分发赋分部门审核;
(4)审核赋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赋分;
(5)申请人对赋分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审核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
(二)积分审批
1.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提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自动分发至对应审核赋分部门人员进行审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zhengfubangongshi/20220419/432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