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奉化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奉化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做好我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城〔2021〕2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431号)和宁波市住建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1〕7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甬自然资规发〔2021〕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标
2023年12月底前,通过本次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全面查清奉化区建成区内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获取准确的空间和技术、管理属性信息,掌握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基本情况;建立奉化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并开展更新工作。
二、普查范围、普查对象、普查时点
(一)普查范围
本次普查范围为奉化区建成区内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普查的具体范围:东至机场南路、南至宝化路、西至锦奉大道、北至汇源路,面积约24平方千米。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二)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对象主要包括普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地下废弃工程等。
1.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管线和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包括铁路等系统的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2.地下通道
地下通道主要包括地下人行通道、地下车行通道、地下铁路等。
3.地下公共停车场
地下公共停车场主要包括位于道路、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下方,面向公众服务的单建式和结建式地下停车场。
4.人防工程
全称人民防空工程,系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
5.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地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指位于地面以下天然形成的或人工挖掘的相对封闭的用于处理污水的设施。地下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指位于地面以下天然形成的或人工挖掘的相对封闭的用于处理生活垃圾的设施。
6.地下废弃工程
地下废弃工程是指尚未建成且无续建计划的或建成后已经废弃不用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各种市政管线设施的废弃工程、明挖法施工方式存留地下的永久结构和其他不明废弃工程等。
(三)普查时点
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的普查标准时点为2021年10月31日;
地下燃气管线的普查标准时点为2022年4月30日;
地下管线(除燃气)、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地下废弃工程的普查标准时点为2022年9月30日;
普查更新时点为2022年9月30日。
三、职责分工
(一)区直行业主管部门
按照“牵头统筹实施、行业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权属单位共同实施(详见附件2)。
1.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负责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技术要求,建立普查工作机制,协调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查相关工作;组织普查业务、技术培训;负责调取奉化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档案;负责组织全区普查成果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交普查成果;负责普查数据库更新工作;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的其他普查工作。
2.区发改局
负责提供电力配套管线其附属设施基础资料;组织电力配套管线现况调绘;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与市发改局相关的其他普查工作。
3.区经信局
负责提供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管线,工业管线(危化、油气长输除外)及其附属设施基础资料;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管线;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与市经信局相关的其他普查工作。
4.区住建局
协同组织本次普查工作,协调宁波市住建局普查相关工作;负责提供地下公共停车场、城市地下通道、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基础资料;组织地下公共停车场、城市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现况调查测绘;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城市市政道路基础资料的提供;负责城建档案调取;参与数据库更新工作;参与项目验收工作;与市住建局相关的其他普查工作。
5.区交通局
负责提供城市普查范围内由铁路、公路部门管养的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基础资料;组织由铁路、公路部门管养的地下通道现况调绘;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与市交通局相关的其他普查工作。
6.区水利局
负责提供地下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基础资料;组织地下河道现况调绘;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与市水利局相关的其他普查工作。
7.区应急管理局
负责提供危化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基础资料;组织危化管线市级现况调绘;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与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的其他普查工作。
8.区综合执法局
负责提供给水、雨、污水、燃气管线、地下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基础资料;组织给水、雨、污水、燃气管线、地下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现况调绘;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的其他普查工作。
9.区融媒体中心
负责提供广播电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基础资料;组织广播电视管线现况调绘;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与市文广旅游局相关的其他普查工作。
(二)权属(管理)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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