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盘活农村资产,减少农居房闲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市农居房库存较高的实际情况,就加快存量农居房处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农居房去库存力度,为我市全面实施“同城加速”战略,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名城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引导、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保障农民合法居住权益。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安置进度。对各种形式建造的农居房,各镇(街道)应按原立项规定,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明确期限,加快安置。
(二)适当调整价格。允许各镇(街道)适当调整房价,采取市场化营销模式,对符合准购条件的农户进行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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