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成立铁塔公司、推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根据《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甬智慧办〔2015〕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
基站铁塔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与水、电、气一样是城市重要的公用配套设施。加快发展公用通信基础设施,是我市建设智慧城市、推进两化融合、发展信息经济的基础支撑,是满足人民群众无线数字品质生活、让城市更美好的必然选择。铁塔公司的成立将从根本上解决“三塔林立”、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等问题,有利于大幅度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对此,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共同推进。
二、加快推进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一)统筹做好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
规划部门要将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发展统一规划和管理。经信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组织铁塔公司和有关电信企业,会同发改、规划、环保等部门,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移动通信基站布点专项规划,经专家评审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基站项目实施的规划依据。规划部门、各地政府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依据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对基站铁塔及其附属设施做出具体安排。各有关部门在新建城区、开发区、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城市综合体等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审查论证时,要把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对未纳入相关建设内容的立项建议书和可研报告不得审批通过。
(二)切实提高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审批效率
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基站建设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基站选址、民扰协调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规划部门要依法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站址规划许可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环保部门要强化基站环评审批手续的指导服务。住建部门要协调开放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以及小区屋顶等公共场所,用于支持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及通信管道建设。交通、水利、农林部门要及时依法审批控制区内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申请。供电部门要对基站的市电引入、用电保障、开户申请给予支持,开通绿色通道,可依据铁塔公司与土地(房屋)产权单位(户主)租赁协议等相关资料审核用电申请。针对铁塔基站站点面积小、数量多的特点,上述有关部门可实施打包审批,简化审批手续。
(三)加快公用设施开放,推进共建共享
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园区(景区)等单位要优先免费开放楼宇平台、城市路灯杆、信号杆、路牌杆、垃圾站、绿化带等市政公共设施,同时铁塔公司可以结合环境美化基站,使基站与周围环境融成一体,为其他企业和小区居民作出示范。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专项督查,对无故阻扰、不支持建设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加强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保护
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迁改和破坏通信设施。各地要将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当地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移动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五)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工作,以身作则,合力营造有利于基站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科协、环保、经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电磁辐射知识,引导群众尊重科学、相信科学,逐步消除群众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赢得公众对铁塔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公用通信基础设施相关建设发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智慧办要牵头做好协调推进工作,建立市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及有关企业联动工作机制,分解落实责任,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和推进我市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工作。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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