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国土分局:
你局报送的《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关于要求挂牌出让原花园新村-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奉土资储〔2018〕115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挂牌出让原花园新村-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土地面积56997平方米(85.5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二类居住混合用地,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0且≤4.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住宅建筑高度≥24米且<100米,商务办公建筑高度<180米,土地评估价为853815060元(998.67万元/亩)。
三、住宅计容面积≤12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宾馆(含配套)计容面积≥8万平方米,其余为商业及各类配套设施。
四、地块内商务办公楼布置在地块西南侧,并打造成为该区块的地标性建筑。地块内商业用房计容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必须由竞得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出售。
五、地块内配建不小于2500平方米社区用房,沿南山路配置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属地街道和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六、该项目不小于30%的计容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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