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国土分局:
你局报送的《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关于要求挂牌出让莼湖镇吴家埠村三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奉土资储〔2018〕100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挂牌出让莼湖镇吴家埠村三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土地面积49479平方米(74.2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0且≤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土地评估价为112020456元(151万元/亩)。
三、该项目不小于10%的计容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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