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国资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设立奉化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请示》(奉国资〔2015〕34号)收悉。经研究,为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同意设立奉化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的出资和融资平台,为企业集团提供相应的融资、资金管理等服务。具体批复如下:
一、公司性质。奉化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市国资局独家出资,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由划转公司的市属国有企业净资产(股权)作为出资,净资产余额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二、职能定位:承担全市国有资产运营处置、国有股权管理、国有资本融资等职能。
三、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融资服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等。
四、组织架构。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直接出资人代表,与市国资局合署运营,不设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下设综合管理部,人员编制3人,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内部调剂。
五、资金来源。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出资企业上交的管理费,公司融资引入的资金、资金调剂的利息等。
特此批复。
奉化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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