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奉化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宁波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区政府决定从2018年7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乱埋乱葬、违规兴建扩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目标考核,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针对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排查摸底、督促整改,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等)。
2.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3.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4.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5.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炒买炒卖等违法行为。
6.公墓外私自乱埋乱葬的行为。
7.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8.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9.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区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7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开专项整治行动举报渠道。区设立的举报投诉电话为0574-88501051。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7月中旬-9月中旬)
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9月下旬)
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区里将加强对各镇、街道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底前)
对全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区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殡葬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并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波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加强各自领域所涉及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三)注重综合施策,确保整治成效。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强化属地管理,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要积极发挥区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会员单位带头做好自查整改,并制定团体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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