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圆满完成。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产业“机器换人”,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深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151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5〕99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及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甬政发〔2016〕44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传统模式和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信息化和工业化在建筑领域的深度融合,能够促进建材工业与建筑业的联动发展,是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根本途径。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缩短工程建设周期;有利于提升房屋建筑的整体质量、使用寿命,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有利于节能减排和“四节一环保”水平的提高,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建筑业深化改革精神,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为核心,完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着力提高建筑业集成创新能力,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群,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使新型建筑工业化成为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支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在深入调研和科学谋划基础上,制订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新型建筑工业化整体推进方案,并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2.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在政府加快制订扶持政策的同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3.坚持示范带动与面上推动相结合。以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为突破口,鼓励企业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试点示范,同时,根据地域和投资性质差异,分别按照一定比例在面上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并逐年提高比例。
(四)目标任务
1.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2016年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开工面积25万平方米,以后每年根据宁波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任务确定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新开工面积。采用预制混凝土结构体系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2018年前不得低于15%,2018年起不得低于30%。
2.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主体。争取在2018年前培育一家新型建筑工业化构配件(部品)生产企业。
3.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保障体系。到2017年建立健全扶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配套政策,改革完善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二、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工作举措
(一)推进工程建设
结合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等不同建筑类型的具体要求,针对不同结构体系,分类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在政府性投资项目中积极推广新型建筑工业化,充分发挥政府性项目的推广、应用、示范作用。
1.有序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从2016年起奉化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至少要有30%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并逐步提高比例。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要优先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鼓励其他国有投资项目以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进行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2016年起以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的项目在供地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7%,以后每年递增2个百分点,至2020年不少于15%。
2.在土地划拨或出让前由规划部门向建设部门征询意见,建设部门应将工程项目是否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见反馈规划部门,规划、国土部门在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出让公告、招拍挂文本、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等有关文件中必须予以明确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有关要求和内容。
3.按照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补充、调整建筑安装定额和其他费用定额,发改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按要求实施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的费用列入项目概算投资。项目结算时,经审计、财政部门审查后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4.对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的国有投资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建筑设计单位,并允许适当提高设计收费标准,可按国家设计标准高限收费。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承包商名录,在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名录内的企业。对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的建设项目,在工程招投标时,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筑施工经验的投标单位适当增加资信分。
5.对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建设项目,预制外墙、叠合外墙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但是超过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各单体正负零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3%的,超过部分计入容积率。房屋销售、登记时,根据现行房屋测绘规定执行。上述奖励内容及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应在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予以约定。对实施全装修并符合建筑工业化或绿色建筑相关要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依据有关规定提早申请商品房预售。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项目可优先参与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奖评优以及申报国家绿色建筑、康居示范工程等。
6.对在建工程中使用并经相关部门认定,视同为新型墙材的预制墙体(内外墙)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实际使用比例优先返还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中使用且在计算预制装配(PC)率范围内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散装水泥的实际使用量优先返退预缴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二)培育实施主体
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走新型建筑工业化道路。市委、市政府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惠政策和对二、三产业的优惠政策,适用于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构件(部品)生产等企业。
1.调整产业布局,完善资源配置。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使部品生产能力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需求。鼓励规模较大、技术能力较强的部品(构件)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更新生产线;支持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投资建设预制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对企业为开发新型建筑工业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2.整合行业资源,培育产业化集团。以市场为导向,整合产业链资源,鼓励开发、设计、施工和部品(构件)生产、物流等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优势互补,形成大型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集团或联盟。对于参与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的开发和施工单位,可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资质升级、续期、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
3.实施“引进”战略,加快推进建设。鼓励本地企业同国内先进省(市)有实力的住宅产业集团开展合作,充分吸收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育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开发、设计、生产和施工力量,促进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1.推广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集成技术。包括节能及新能源利用技术、整体厨卫技术、生态环境保障技术、管网技术与智能化技术、预制植入式无泥浆基础技术等。大力发展集保温、装饰、围护与防水一体的预制外墙等新型墙体围护结构和技术,以及适合预制装配式住宅的外遮阳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和运行管理”,推进适用新技术的集成应用,积极推广绿色建筑。
2.着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工作,以住宅全装修为突破口,新型建筑工业化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宜实施住宅全装修,鼓励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住宅全装修。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基本要求》,实现土建和装修的一体化,并倡导工业化装修方式,逐年提高住宅一次性装修率,全面实现工业化集成建设。
3.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信息化管理。围绕预制构件和建筑部品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检测、验收、维修和维护等环节,积极推广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中的应用,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
(四)强化工程监督与服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zhengfubangongshi/20181116/16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