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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奉化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

 

 

奉化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温室气体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编制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任务,根据省、宁波市发改委有关文件要求,参考《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浙江省市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和《宁波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2015年推进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省发改委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5年编制完成2010-2014年度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排放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六种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以及各领域分报告。从2016年起实现常态化清单报告编制工作。同时,建立我市温室气体清单信息数据库。
    具体完成四方面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掌握2010年以来我市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与构成情况,以及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和各地区分布状况,通过分析研究,把握关键排放源;二是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体系,依托省气候变化研究交流平台建立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即时存储和高效管理清单数据信息;三是建立培养我市相对稳定的清单编制工作专业机构;四是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我市清单编制工作任务。
    二、基本要求
    按照我省对县级清单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我市清单编制主要任务,清单编制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统筹安排,分层推进。2015年先行开展我市2010-2014年分年度清单编制工作,2016年起实现逐年常态化清单报告编制工作。
    (二)数据准确,实事求是。编制清单所需的活动水平数据应按以下顺序优先采用:一是统计年鉴、公报、普查数据;二是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地方统计数据;三是文献数据和专题调研实测数据;四是专家估算数据。排放因子原则上采用指南推荐值,对部分本地化的排放因子,若开展实测,需组织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对实测方法和结果进行论证把关。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重点抓好温室气体关键排放源的排查确认。对排放总量大、未来增长快、减排潜力大的排放种类应做深做细;对排放总量小、操作难度高、工作量大的排放种类,可结合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简化处理。
    (四)体现特色,保持可比。清单编制工作要在总量、领域、种类等方面与省总体要求相衔接,实现方法一致、结果可比。
    (五)审核确认,保证质量。切实做好清单数据审核确认和报告评审工作。由各领域市级牵头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专业机构,对相关领域清单数据进行审核确认。
    (六)严格保密,加强管理。我市温室气体清单结果由市发改局实施归口管理,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宁波市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使用和对外公布,参与编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编制过程中的清单数据和相关信息。
    三、组织分工
    由市政府组织牵头,成立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和专题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编制工作。
    (一)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清单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由市发改局局长担任组长,发改局、统计局、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经信局、科技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林局、商务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各单位明确一名联络人员,并将名单报发改局备案。
    (二)专题工作小组。承担清单编制各项具体工作。分设综合、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数据库建设等七个专题工作小组。各专题工作小组分别由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单位、清单编制具体承担专业机构共同组成。
    分工情况将结合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我市主要行业协会、相关专业研究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应积极配合清单编制工作,收集并提供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计算所需数据。
    四、进度安排
    (一)数据收集及初稿编制和审核确认
    1.参照指南相关要求,清单编制具体承担专业机构收集完善清单编制所需的2010-2014年分年度五大领域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等相关数据并录入清单数据库中。
    2.2015年10月底前,由清单编制具体承担专业机构负责编制完成2010-2014年度清单总报告和分报告初稿,并提交市发改局(纸质文档和数据库文件)进行审核确认。
    3.2015年11月底前,市发改局将审核确认的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和数据库文件上报宁波市发改委。
    (二)清单报告论证审定
    每年12月10日前,市发改局按照宁波市发改委论证审定后的评审意见,对温室气体清单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及时上报宁波市发改委,最终由宁波市发改委上报省发改委备案。
    (三)常态化清单编制
    从2016年起实施逐年清单报告编制工作。其中2015年度清单报告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初稿编制并进行审核确认,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清单报告的论证审定备案工作。
    (四)数据库建设
    依托省气候变化研究交流平台建设清单信息数据库,建设进度应与清单编制工作进度相衔接。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2010-2014年度清单数据入库工作,2016年起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清单数据入库工作。
    五、工作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清单编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专项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门用于支持清单编制具体工作和清单数据库建设。

    附件:1.清单编制各专题工作小组责任分工一览表
          2.清单编制有关数据收集等责任分工一览表

 

附件1

清单编制各专题工作小组责任分工一览表

专题工作小组名称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清单编制具体

承担专业机构

综合组

组织编制并审核确认清单总报告:指导其他各专题小组工作;提供清单编制专项工作经费保障

发改局

统计局、财政局、科技局、相关牵头部门、各领域清单编制具体承担专业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能源活动领域专题小组

收集汇总能源活动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数据;编制并审核确认该领域清单分报告

发改局

经信局

市农办、统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林局、商务局、海洋渔业局、国资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协会和集团公司

宁波国际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工业生产过程领域专题工作

收集汇总工业生产过程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数据;编制并审核确认该领域清单分报告

经信局

发改局、统计局、国资局等,

相关行业协会和集团

宁波国际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农业活动领域专题工作小组

收集汇总农业活动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数据;编制并审核确认该领域清单分报告

农林局

发改局、统计局、气象局

宁波国际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领域专题工作小组

收集汇总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数据;编制并审核确认该领域清单分报告

国土

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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