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奉化市亭下水库放水预警方案》、《奉化市横山水库放水预警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奉化市亭下水库放水预警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亭下水库水利枢纽工程安全管理,做好水库放水预警工作,保证水库放水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功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预警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避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以保护下游沿江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
第三条 本方案采用的预警方式,主要有电话、传真、短信、鸣放警报等。发布预警信息必须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第四条 本方案适用于亭下水库水利枢纽工程因发电、放空洞泄洪、溢洪道泄洪及其他特殊情况向下游放水进行预警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预警工作职责
第五条 本方案主要责任部门和单位包括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奉化市亭下水库管理局、枢纽下游沿江各有关街道、镇政府(包括溪口镇、萧王庙街道、江口街道)及村委会等。
第六条 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监管本方案的实施;负责监管水库下游沿江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警方案的执行;协调预警及放水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奉化市亭下水库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枢纽工程放水预警工作的管理,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放水预警落实情况及工程调度情况;负责库区预警设备定期维护和预警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预警工作的日常宣传和演练;组织人员加强放水期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河道巡查工作。
第八条 沿江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接到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警程序;通知沿江各村委会和有关单位,督促村委会及时通知沿江村民及涉水作业人员;组织落实人员和物质转移避灾等防范措施;负责处理影响河道行洪的有关问题;负责预警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和预警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并做好辖区内的预警工作的日常宣传和演练。
第九条 沿江各有关村委会主要职责:接到预警信息,及时通知沿江村民及涉水作业人员,做好人员和物质转移等防范措施;放水期间加强河道巡查,发现河道及两岸存在影响生命和财产等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影响河道行洪的有关具体问题;做好预警工作的入户宣传工作。
第三章 预警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 发电放水(包括生态、灌溉用水,下同)。
发电放水时,亭下水库管理局在水库下游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河道周边设立警示牌作为预警提示。
亭下水库管理局在接到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发电放水调度指令后,在发电放水前30分钟在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河道周边设立警示牌,并做好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河道的巡查工作。
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过电话、短信通告沿江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电放水信息,沿江各村委会由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电话通知。沿江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在接到通报后,做好河道巡查工作。
第十一条 泄洪放水。
1.预警要求。
当亭下水库实施开闸泄洪放水前,亭下水库管理局根据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调度指令规定的开闸时间,组织开展水库泄洪预警工作。一般情况下提前2小时,紧急情况下提前1小时实施预警,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过电话或者传真将预警信息通知沿江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泄洪放水预警信息通知到沿江各村委会。如遇不可抗力灾害无法实施时例外,但须确保在放水前预警。
2.程序和内容。
(1)亭下水库管理局接到上级调度指令后,负责闸门开启高度计算、闸门操作人员准备、调度指令草拟等工作,同时在闸门开启前30分钟拉响坝顶警报,警报鸣叫时间为每隔10分钟鸣叫2分钟至闸门开启。
(2)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通报后,负责通知沿江各行政村,并督促村委会及时通知沿江村民及涉水人员,组织落实人员、物资转移避灾等防范工作。
(3)河道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影响人身、财产安全及河道行洪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遇问题无法解决且情况紧急或问题处理时间可能超过安全时间,应立即向亭下水库管理局联系通报详细情况,并同时向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
(4)亭下水库管理局负责检查下游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河道情况。
(5)亭下水库管理局经确认预警工作到位后,在预定时间执行开闸操作,同时将泄洪放水信息及时上报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
(6)亭下水库加大放水流量前,由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达调度指令,同时由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向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
第十二条 遇超标准洪水放水预警。
预测水库上游发生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时,再次拉响坝顶警报,并增加警报次数,延长警报时间,各相关单位持续做好并加强各项预警工作。
亭下水库管理局向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紧急报告工程运行情况,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紧急通报洪水放水情况,下游街道、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做好泄洪放水预警工作。
沿江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委会要加密河道巡查,按照预案要求和上级部署,做好超标准洪水放水预警和各项防范与抢险救灾工作,转移或扩大人员安全转移范围。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放水:地震,人为破坏,水质污染,水工建筑物抢修需放水时,参照泄洪放水情况发布预警。
第四章 预警工作保障
第十四条 沿江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警处置方案,规范预警发布流程,开展预警培训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放水预警工作,建立放水预警联系网络,公布相关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当人员和联系方式发生改变时,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和单位通报。
第十五条 按照本方案要求拟建警报系统一套,安装在亭下水库大坝坝顶,由亭下水库管理局负责安装和日常维护。
沿江警报系统设备的安装和预警警示标语、标牌的设立,由沿江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行设置。
沿江拟建的警报系统由沿江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运行管理,警报工作人员需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并有较强的责任心。
第十六条 对在放水预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方案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不执行预警任务,预警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方案由奉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预警联系电话
单位 |
姓名 |
手机 |
办公电话 |
奉化市防办 |
范德琦 |
13506698899 |
88982848 |
溪口镇 |
防汛值班电话 |
88612345,88859029(传真) |
|
毛孟杰 |
13738818666 |
88859013 |
|
董村工作站 |
88849001 |
||
斑竹工作站 |
88800001 |
||
班溪工作站 |
88812666 |
||
萧王庙街道 |
防汛值班电话 |
88835009;88833187(传真) |
|
朱正杰 |
13506692988 |
88836178 |
|
江口街道 |
防汛值班电话 |
88562023,88562017(传真) |
|
杨其岳 |
13566577355 |
88562013 |
|
亭下水库 防汛领导小组 |
胡锡忠 |
13336609887 |
88811068 |
王红光 |
13506699910 |
88811905 |
|
亭下水库 办公室电话 |
88811068 |
||
亭下水库 防汛值班电话 |
88811106,88811987(传真) |
奉化市横山水库放水预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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