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你单位报送的《中交城市投资(宁波)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奉化区城市转型示范区综合开发项目市政道路起步工程--金融中心岛顺浦路以南支路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和《宁波市奉化区城市转型示范区综合开发项目市政道路起步工程--金融中心岛顺浦路以南支路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五、二十七条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宁波市奉化区城市转型示范区综合开发项目市政道路起步工程--金融中心岛顺浦路以南支路网工程位于奉化区江口街道。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21°26′10″,北纬29°43′29″。
项目共由三条道路组成:
一号路全线走向成U 字型,西起顺浦路,然后往东,与方欣路平交后继续向东与支路网三号路平交,折向北与支路网二号路平交后,终点与顺浦路平交。道路全长1205m,标准横断面宽度24m。
二号路平面线位全线呈东西走向。西起支路网一号路,东至支路网一号路。道路全长575m,标准横断面宽度20m。
三号路平面线位全线呈南北走向。北起顺浦路(在建),南至支路网一号路。道路全长378.4m,标准横断面宽度16m。
设计等级均为城市支路,一号路设计车速20km/h,二、三号路设计车速30km/h;沥青砼路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0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绿化、电气、照明、公交站台及交通环卫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已于2019年5月开工,至2020年12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项目总投资为9300万元,均为土建投资。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以及弃土弃渣,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面积,若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挖填方总量24.85万m3,其中挖方15.03万m3(其中土方12.66万m3、淤泥0.51万m3、建筑垃圾1.86万m3),填方9.82万m3(土方3.47万m3、塘渣4.49万m3、碎石1.70万m3、表土0.16万m3),外借方8.35万m3(土方2.00万m3、塘渣4.49万m3、碎石1.70万m3、表土0.16万m3),余方13.56万m3(其中土方11.19万m3、淤泥0.51万m3、建筑垃圾1.86万m3)。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4.8118hm2,其中道路工程防治区面积4.2287hm2,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0.5831hm2,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4.8118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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