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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受上级委托从事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牵头推进有利于人才创业创新的商事制度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发展。负责行业人才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人才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做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参与制定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上级交办的垄断和专利知识产权案件协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推进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协助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的现场检查工作,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协助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检查和处罚。承担上级委托下放的许可、备案事项办理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检及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和标准化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按照规定负责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5.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宁波市奉化区企业信用促进中心、局属宁波市奉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局属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9927.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9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31.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19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7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86.32万元、其他支出31.00万元。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992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96.18万元,占99.6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 万元,占0.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31.00万元,占0.3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9927.1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19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7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86.32万元、其他支出31.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315.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97.94万元,项目支出1714.1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896.1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96.1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19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7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86.32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96.1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03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410.65万元和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625.3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196.76万元,占82.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1.81万元,占7.50%;卫生健康支出(类)271.29万元,占2.74%;住房保障支出(类)686.32万元,占6.9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5829.2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27.61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11.6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06.76万元,下降33.53%,主要原因是2020年列支2019年知识产权项目资金转移支付58.38万元及岳林所等四个基层所的搬迁费用40.00万元;2021年信息化费用支出有所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585.3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50.85万元,增长34.72%,主要原因是2020年分解调剂出食品安全检测经费61万;2021年增加文明城市创建劳务及相关费用20.92万元;产品质量检测、专项执法抽查检测、食品安全检测等费用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证、营业执照等费用第三方电话回访业务委托费、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及食品安全监管等费用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3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企业信用促进中心检测设备购置。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684.4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00.07万元,下降12.76%,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856.1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30.90万元,下降42.43%,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小微纾困资金532.20万元列支,2021年项目支出有所压减。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0.3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2.46万元,增长9.0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人数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5.2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68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略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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