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特殊人群社保补贴专项资金共收入10567.21万元,区财政补助10567.21万元。按上级文件要求用于保障遗属供养人员、原局属集体职工、企事业离休干部、军转干部等特殊人员的生活补助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主要目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更多的人享受社保权利;通过加大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促进收入分配关系调整,增加社会和谐;养老保险待遇不断提高,民生逐步得到改善;促进了社会公平,提升公众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具体开展活动:特殊人群社保补贴资金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特殊人群社保补贴资金严格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开,实行暂收暂付管理。特殊人群社保补贴资金发放按要求及时足额到位。特殊人群社保补贴资金补助人员资格严格按文件要求确认。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资金使用、分配情况表详见附件1)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区财政预算补助10987.04万元,实际下拨10567.21万元,到位率96.18%。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特殊人群社保专项资金共收入10567.21万元,区财政补助10567.21万元。特殊人群社保资金共支出10567.2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由:离休干部十项经费289.38万元。其他养老保障待遇享受人员一次性补贴(城乡被征地、城乡居保、老城乡、局属、精减、遗属等一次性补贴)2809.76万元。离退休冷饮费5000万元。军转干部门诊、生活补贴、两类人员慰问费、军转干部慰问498.29万元。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631万元。无军籍职工养老金、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援外回甬人员补贴、局属集体企业养老金、事业退休人员福利补贴、遗属精减供养等1338.7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执行三级授权,确保管理到位,拨付合规。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1.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按照甬组通〔2008〕57号、甬劳社劳〔2013〕8号、奉政发〔2013〕26号、甬劳社老〔2010〕153号、甬人军〔2010〕1号、奉政发〔2003〕31号、奉政发〔2010〕17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实际人数和需求金额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目标细分并与年度计划一一对应,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目标符合法律法规、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委区政府重大任务分解,目标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目标完成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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