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实施“凤麓英才”计划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团队的意见》、《宁波市奉化区“凤麓英才”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已入选区“凤麓英才”计划城市经济领域项目资助资金的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度入选区“凤麓英才”计划城市经济领域的领军型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在发文入选后半年内落户奉化,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以验收30日内的验资报告为准;
2.团队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且持股核心成员不少于4名,其中团队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团队创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超过20%且为第一大股东;
3.团队创办的企业须在奉化实质性运行并承诺入选后10年内不搬离奉化;
4.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须半数以上在奉全职工作,公司正式运作、股权结构合理。
经走访评估,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拨付首期资助经费;在首期资助经费的条件下,入选项目首期经费列支超过80%且自有资金投入超过资助经费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走访评估,对公司运作良好,资金使用规范,拨付第二期资助经费。
三、申报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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