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奉政发〔2013〕12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78号)和《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4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紧缺职业(工种)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岗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享受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企业(不包括垂直管理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2.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期我区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附件1),岗位补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区人力社保局调整公布;
3.职工须持有当期我区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证书。自取得证书之日起,即可申领紧缺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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