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政策的意见》(奉党发〔2018〕52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度我区部分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指标已经下达,现将本次补助经费核拨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类补助项目:2019年度企业人才生活津贴、2019年度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2019年度奉化区高端人才引育补助、2019年度人才租房补贴。津贴核拨后发放至个人,由单位整理汇总并填报2019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汇总表(附件3个人表),原则上发放至个人社保卡(如未开通银行功能的请及时开通),确属未在奉化办理或不能提供社保卡的,可以用其他银行卡代替,但必须详细说明开户银行,填报信息由单位整理后,将社保卡或银行卡信息协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附在个人汇总表(附件3)后上报。(如与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信息有变动,请按以上内容提交,如无变动无需再次提交。)
第二类补助项目:2019年度奉化区博士后补贴、2018年度企业人才招聘补助、2019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补助、2019年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奖励、2020年招商引才大使与海外招商引才工作联络站工作经费资助、2019年奉化区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就业见习补贴。经费核拨至单位,由单位填报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往来收据(同时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其中,2019年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奖励须等所推荐项目获得政府第一期资金补助后,且同时提供被推荐团队推荐证明,再提交。(如与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信息有变动,请按以上内容提交,如无变动只需提供往来收据。)
第三类补助项目:2019年奉化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资助、2019年奉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核拨至单位,由单位填报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往来收据(同时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等,同时还要提供补助团队、单位等的目前情况、工作进展、成效等文字材料(简要真实表述500字左右)。请注意该类项目核拨经费原则上只能用于团队项目开展或按文件限定专款专用,请单位务必掌握使用规定,以便后续查验。(如与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信息有变动,请按以上内容提交,如无变动只需提供往来收据和团队工作总结材料。)
请各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及时将通知传至区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求各单位再次认真核对本次资助的12个项目情况(奉化人社局网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通知公告:《2019年度奉化区部分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情况公示》),并根据要求做好资料上报。所有核拨经费务必注意使用渠道,需要由单位发放至个人的要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拖延。所有材料上报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hrsjrckfk@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服务总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12号窗口),联系电话:88506030、88681506,报送时间8月30日前(除部分项目外)。
附件1:2019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说明表.docx
附件2:2019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汇总表(单位表).xls
附件3:2019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汇总表(个人表).xls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
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政策的意见》(奉党发〔2018〕52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度我区部分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指标已经下达,现将本次补助经费核拨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类补助项目:2019年度企业人才生活津贴、2019年度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2019年度奉化区高端人才引育补助、2019年度人才租房补贴。津贴核拨后发放至个人,由单位整理汇总并填报2019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汇总表(附件3个人表),原则上发放至个人社保卡(如未开通银行功能的请及时开通),确属未在奉化办理或不能提供社保卡的,可以用其他银行卡代替,但必须详细说明开户银行,填报信息由单位整理后,将社保卡或银行卡信息协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附在个人汇总表(附件3)后上报。(如与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信息有变动,请按以上内容提交,如无变动无需再次提交。)
第二类补助项目:2019年度奉化区博士后补贴、2018年度企业人才招聘补助、2019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补助、2019年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奖励、2020年招商引才大使与海外招商引才工作联络站工作经费资助、2019年奉化区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就业见习补贴。经费核拨至单位,由单位填报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往来收据(同时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其中,2019年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奖励须等所推荐项目获得政府第一期资金补助后,且同时提供被推荐团队推荐证明,再提交。(如与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信息有变动,请按以上内容提交,如无变动只需提供往来收据。)
第三类补助项目:2019年奉化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资助、2019年奉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核拨至单位,由单位填报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往来收据(同时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等,同时还要提供补助团队、单位等的目前情况、工作进展、成效等文字材料(简要真实表述500字左右)。请注意该类项目核拨经费原则上只能用于团队项目开展或按文件限定专款专用,请单位务必掌握使用规定,以便后续查验。(如与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信息有变动,请按以上内容提交,如无变动只需提供往来收据和团队工作总结材料。)
请各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及时将通知传至区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求各单位再次认真核对本次资助的12个项目情况(奉化人社局网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通知公告:《2019年度奉化区部分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情况公示》),并根据要求做好资料上报。所有核拨经费务必注意使用渠道,需要由单位发放至个人的要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拖延。所有材料上报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hrsjrckfk@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服务总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12号窗口),联系电话:88506030、88681506,报送时间8月30日前(除部分项目外)。
附件1:2019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说明表.docx
附件2:2019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汇总表(单位表).xls
附件3:2019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汇总表(个人表).xls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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