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奉化市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试行)》(市委发[2016]24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度我区部分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指标已经下达,现将本次补助经费核拨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类补助项目: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宁波“3315计划”个人配套资助。经费先核拨至单位,由单位填报情况说明表(附件1,附相关证明资料文件)和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往来收据(同时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核拨至单位后再由所属单位发放给个人,发放完毕后请务必将回单复印件盖章后报人社局,以便查验。此类补助项目资料等国家、省、宁波相关奖励资助经费拨付到相关单位后再提交。
第二类补助项目:2018年企业人才生活津贴、2018年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2019年招商引才大使工作经费资助、2018年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津贴核拨后发放至个人,由单位整理汇总并填报2018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汇总表(附件3个人表),原则上发放至个人社保卡(如未开通银行功能的请及时开通),确属未在奉化办理或不能提供社保卡的,可以用其他银行卡代替,但必须详细说明开户银行,填报信息由单位整理后,将社保卡或银行卡信息协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附在个人汇总表(附件3)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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