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实施细则》(奉科〔2024〕25号)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市奉化区2026年度第一批“小而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本批专项资金拨付“小而美”企业2025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10万元、2025年度上规模奖补10万元,2025年度重大科技专项奖补32万元、预拨2025年度贷款贴息奖补128.24万元,共计18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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