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小而美”苗子企业:
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培育名单的“小而美”苗子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2020年度-2021年度之间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累计超过100万元;
2.按相关约定完成了投资进度和产出强度。
三、申报材料
1.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奖补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建设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依据、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后的效益、经验和评价);
3.项目投资明细清单(附件2)需报电子版及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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