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深化实施“凤麓英才”计划的意见》、《宁波市奉化区入选“凤麓英才”计划创业团队和创新人才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三批“凤麓英才”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1.申报对象
2.经批准列入“凤麓英才”计划的高端创业团队,须在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在奉化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注册资本须在3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以上,且不低于申报书内承诺注册资金的50%。
3.团队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创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不低于20%。
4.团队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须占创业投资的50%(不含)以上,跟进的风险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的50%(不含),团队创办的公司(公司总部)在工商注册登记有效存续期内不搬离奉化。
5.创业团队成员必须保证有一半以上在奉化全职工作。
6.申报条件
(一)第一期拨款资助条件
1、实际到位注册资金须占总注册资本50%以上,且实际到位货币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距验收30日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其中“资本型”货币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
2、团队成员有一半以上全职在奉化工作(以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清单等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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