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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2021年9月30日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共有8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4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经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 1 | 奉化市智慧城市及两化融合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奉经信〔2014〕34号 | 
| 2 | 奉化市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 奉经信〔2016〕5号 | 
| 3 | 关于印发奉化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奉经信〔2016〕47号 | 
| 4 |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奉经信〔2018〕14号 | 
| 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jingxinju/20211109/42970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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