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2021年9月30日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共有8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4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经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奉化市智慧城市及两化融合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奉经信〔2014〕34号 |
2 |
奉化市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
奉经信〔2016〕5号 |
3 |
关于印发奉化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奉经信〔2016〕47号 |
4 |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奉经信〔2018〕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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