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讲话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甬教安体〔2019〕175 号)《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奉教〔2020〕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奉化区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范围为:全区中小学校。
奉化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估范围为:能为中小学生提供劳动教育实践的中小学校、企业或社会实践基地等单位。
二、评估基本条件
(一)管理规范。重视把劳动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劳动教育有顶层设计,对各年级学生的劳动教育有系统规划。
(二)工作有序。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特色项目有教育教学方案,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有相关方面的政策支持。
(三)保障有力。确保开展劳动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加强对劳动教育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因地制宜,加强劳动教育场地建设。
(四)特色鲜明。能够利用本区域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传统等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管理机制、课程实施、教育方式、工作模式、活动开展、师资队伍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形成一定的特色,积累一定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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