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奉化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奉化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期:每年春节(除夕至初七)、清明(3月25日至4月10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
三、禁火行为:
(一)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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