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突发粮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奉化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以“防范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为原则,以“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为要求,以粮食应急供应安全为目标,制定本操作手册,并重点突出操作流程。
一、先期处置
突发粮食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迅速赶赴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掌握事态发展趋势,部署应急供应具体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二、分级响应
1. 一般突发粮食安全事件(Ⅳ级),由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立即组织人员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提请指挥部报区政府启动Ⅳ级响应。
2. 较大突发粮食安全事件(Ⅲ级),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 重大突发粮食安全事件(Ⅱ级),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4. 特别重大突发粮食安全事件(Ⅰ级),由国务院决定启动国家预案Ⅰ级响应。
高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时,低级别应急必须同时启动。
三、组织指挥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召集有关成员对事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置的决策建议,发布有关预警信息,设立现场处置指挥部,部署应急处置行动,协同应对。
四、预警监测
1. 市场监测
以镇街道一线监测和区级相关部门协同监测为市场监测模式,分级同步开展事前的粮食数量、质量、价格监测。
(1)区发改局会同区农林、统计、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全区粮食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负责对国内和行政区域内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应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各镇街道根据所辖实际,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实行实时监测,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2. 警情预报
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发改、自规、水利、民政、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逐级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1)发生旱涝、洪水、地震、冰冻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粮食价格波动逼近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4)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五、应急处置
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参与突发粮食事件的处置,及时、主动、有效地控制波动范围,降低事故风险。一是赶赴零售相对集中区域(我区无专业市场)、加工厂、重点零售区域,了解掌握库存成品粮情况,督查经营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二是安排应急成品粮库存出库应市,相关部门同时做好粮食质量检测工作;三是尽快部署应急加工,动员和督促民营、国有大米加工厂(拟投加工设备)紧急加工城乡居民口粮,供电系统、交通运输系统等责任单位介入解决电力、运输等问题;四是做好应急供应工作,在短时间内平息事态发展和加剧。如无法平息,提请市级协助处置。
针对驻奉部队军粮供应任务方面的应急事宜,按照本预案手册规程执行,粮源在全省统筹的基础上,届时全部由区政府掌握,具体由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处置。
六、保障行动
相关成员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实施粮食货源、交通、通讯、资金、配套物资和社会治安维稳等保障行动。
七、信息发布
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努力消除群众恐慌心理,促使群众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和政府所采取的对策措施,防止信息滞后或延时现象,尽快稳定群众思想情绪和社会秩序。
八、响应终止
当事态平息,危险因素消除后,Ⅳ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提请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Ⅲ级由宁波市政府批准宣布,Ⅱ级及以上由相应上级政府批准宣布。
九、后期处理
应急响应终止后,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购销库存核实,核定差价和费用,及时与相关担责企业进行清算和补偿,对于动用的库存粮要及时补库,并认真做好评估和反馈工作。
突发粮食安全事件分级
级 别 |
预警颜色 |
事 件 分 级 |
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Ⅰ级) |
红 色 |
全省(含奉化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省政府处置能力和国务院认为需按照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
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Ⅱ级) |
橙 色 |
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含奉化区)或省内大中城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宁波市政府处置能力和省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
较大粮食应急状态 (Ⅲ级) |
黄 色 |
在宁波市行政区域2个县(市)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区政府处置能力和宁波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宁波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
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Ⅳ级) |
蓝 色 |
本级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镇(街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
突发粮食安全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图
突发粮食安全事件事前处置流程图
突发粮食安全事件报告流程图
突发粮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Ⅱ级及以上事件依此类推)
各主要责任主体应急响应要点
一、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接到报告后:
1. 15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机制。
2. 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掌握事态发展趋势。
3. 预案启动后,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二、区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
接到事件报告后:
1. 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对初步确定Ⅳ级以上突发粮食安全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区政府报告,征求启动意见,报告宁波市发改委。
2. 经区政府同意后,指挥部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到位。
3. 指挥部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立即组织粮食出库、加工、调运、供应、维稳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三、区人民政府
接III级以上突发粮食安全事件报告后:
1. 提请宁波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本级指挥部在落实市里应急措施之后,启动本级预案,统一指挥和协调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做好信息收集,与市级同步,开展全区舆论宣传工作。
3. 开展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
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一、总 指 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改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1. 提请区政府启动预案,组织力量对Ⅳ级以上突发粮食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2. 向区政府报告有关突发粮食安全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 对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对突发粮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事后评估和反馈。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 区府办:负责做好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应急小组的协调工作,协助区粮食安全正副总指挥做好应急时期指导工作。
2. 宣传部:牵头做好各宣传机构的舆论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好有关政策,并加强舆论导向,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3. 公安分局:负责应急处置行动中粮库和粮食调运的安全保卫,维护粮食应急供应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负责粮食运输特许通行安排和交通秩序维护。为粮安办口粮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提供城乡人口和外来人口的登记数量。
4. 发改局:负责粮食供求形势的分析,批发市场粮价监测和管理;具体落实调控粮源、应急加工、应急供应措施,认真协调衔接粮食购销、储备和调配各环节;会同区粮食、农林等部门,制订全区粮食产、销、调宏观计划;负责粮食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价格调控和干预措施方案,供区政府决策。承担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5. 财政局:负责全区粮食风险基金和相关补贴资金的筹措、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为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6. 交通局:负责落实运输车辆,紧急情况下的运粮车辆组织征调,做好相关粮食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7. 统计局:负责与粮食安全应急处置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统计、调查监测工作。
8. 民政局:确定救济对象,组织应急救济粮的发放工作。负责提出特困人口粮食供应的对象及补助办法。
9.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全区恢复粮食生产所需的耕地保障,并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10. 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恢复粮食生产环节的组织实施,并提出布局计划和具体措施。
11. 生态环境分局:粮食生产恢复前期,提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及其他耕地的土壤污染情况。
12. 水利局:负责全区特别是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水库、山塘以及小型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城乡旱涝灾害应急措施。
13. 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负责对粮食加工、销售环节和成品粮储存的粮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4. 卫生健康局: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处置;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视条件,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测和鉴定。
15.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粮食加工企业的电力供应。
16. 农发行奉化支行:负责全区粮食收购和受政府委托外购粮食所需资金的协调和供给保障。
17. 商贸投资集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协助区发改局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18. 各镇、街道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粮食市场秩序,报告粮食供求动态,协同统计和民政部门核实本辖区内的应急供应对象,并组织实施应急粮食的供应。
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名单
应急指挥部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总指挥 |
傅岳炳 |
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
88562001 |
13989351333 |
副总指挥 |
孙时松 |
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副主任 |
89876061 |
13777252522 |
副总指挥 |
张传仙 |
区发改局 局 长 |
89286280 |
1390684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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