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宁波市委《关于建设“平安宁波”的决定》,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建设“平安宁波”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甬平安[2009]2号)精神,进一步拓展“平安旅游”建设,结合我市旅游饭店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核的星级旅游饭店中开展“平安饭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平安饭店”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饭店安全防范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减少各类旅游投诉纠纷,打击非法经营和扰乱饭店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护饭店、顾客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饭店、顾客关系,营造平安稳定的旅游环境、社会环境,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涉及饭店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诸多因素,通过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的共同努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饭店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健全饭店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顾客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饭店治安防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今年“平安饭店”创建先在2011年通过了安全生关标准化达标复核的25家星级饭店中开展,逐步向全市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核的星级饭店拓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核的星级饭店创建面达到100% ,“平安饭店”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旅游饭店当年度未发生下列“一票否决”重大事项:
1、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人以上死亡,含1人);
2、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3、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4、未发生在本市范围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5、未发生饭店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案件。
发生上述考核项目之一的,取消当年“平安饭店”申报资格。
(二)综合考评达标。创建责任落实,创建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综合考核指标达到80分以上。(附件2)
三、申报程序
开展“平安饭店”创建活动对象为全市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核的星级饭店,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平安饭店”考核采用申报制,每年年底由各县(市)区“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对申报 “平安饭店”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后上报。
(一)创建单位申报。各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同时填报《宁波市创建“平安饭店”单位申报表》(附件3),向所在县(市)区“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
(二)县(市)区考核。各县(市)区“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并于当年10月30日前将考核达标的饭店名单,上报宁波市“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复核表彰。“平安饭店”创建活动实行“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原则,在创建单位申报、县(市)区考核的基础上,市“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核,对申报“平安饭店”单位进行抽查验收,对复核达标的单位,经媒体公示后,报经市“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指导小组审核确定,综合考评得分在80-90分的饭店由县(市)区“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指导小组表彰,得分在90分以上的饭店由宁波市“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指导小组表彰,分别授予县(市)区级和市级年度“平安饭店”奖牌。
(四)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指导小组对已获得“平安饭店”称号的饭店实行动态管理,按同级管理原则,每三年进行复查验审,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旅游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确定。复查验审时对发生“一票否决”重大事项内容的或综合考评未达到80分的,则认定为不合格单位,取消“平安饭店”参评资格。
四、部门职责
“平安饭店”创建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开展 “平安饭店”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旅游部门要加强“平安饭店”创建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加强对饭店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饭店内部安全管理的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各项卫生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饭店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综治部门要把“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宁波”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旅游饭店安全管理工作,推动旅游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公安部门要把维护旅游饭店的治安秩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查处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妨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尤其是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饭店治安环境,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饭店正常的治安秩序。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饭店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饭店内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及时督促饭店消除安全隐患。
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饭店内各场所的消防设备监督和检查指导以及消防宣传工作,对饭店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积极支持和参与旅游饭店经营场所平安创建工作,确保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平安创建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平安饭店”创建是新形势下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平安宁波”、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创建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饭店”创建工作,从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切实维护顾客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的自觉性。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宁波市成立由市旅游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平安饭店”活动指导小组(附件1),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平安饭店”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平安饭店”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各地在开展 “平安饭店”创建活动中,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星级饭店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和治安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指导小组联席会议、饭店平安创建信息通报等制度,不断完善创建措施,切实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平安饭店”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各星级饭店要成立总经理(法人代表)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平安饭店” 创建活动工作机构,要制定计划、明确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全员参与,制定饭店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防公共旅游突发事件、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食品卫生中毒等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饭店安保部门要把保护顾客人身财产安全作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附件: 1.奉化市创建“平安饭店”指导小组名单
2.宁波市“平安饭店”创建活动考评细则
3.宁波市创建“平安饭店”单位申报表
中共奉化市委建设“平安奉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奉化市旅游局
2014年5月27日
附件1:
奉化市创建“平安饭店”指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乐意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刘良云 市综治办副主任
周龙泉 市旅游局副局长1
宋向华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杨亦刚 市综治办协调指导科副科长
沈庞岳 市安监局监督三科科长
李军彪 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
方斌秋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伍健玮 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金永郎 市旅游局行管科科长
董瑞英 市旅游质行管科
附件2:
宁波市“平安饭店”创建工作考评细则
序号 |
考评 内容 |
考评标准和考核责任单位 |
得分 |
总分 |
1 |
创建责任落实15分 |
(1)企业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及班组安全管理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3分)。考核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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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有专人负责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3分,其中职责2分)。考核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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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安全有专人负责并明确相关人员的消防职责(3分,其中职责2分)。考核责任单位: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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